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民族艺术系学生养成教育操行评分细则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让学生在习惯、能力、素质方面得到综合培养和锻炼,养成优良品质,依据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结合系部实际制定本细则。

  1. 实施办法:通过个人积分制进行量化考核。

  2. 实施目标:严格要求自己,从事做起,养成良好习惯,争做优秀学生。

  3. 评分要求及具体办法:

  1. 每个学生评比,总分为100分。学期评分为月评分相加的平均分,学期末操行分90分(含90分)以上者,操行等级为“优秀”,80-89分者,操行等级为“良好”,60-79分者,操行等级为“及格”,60分以下者,操行等级为“不及格”。

  2. 严格按操行分细则,表现好加分,违纪减分,加减分相抵,每班每周、每月评定一次公布。

  3. 当月低于60分通知家长带回去教育;一学期超过两个月低于60分,全系通报批评;超过三个月低于60分留校察看处分并取消本学期国家助学金资格;学期平均分低于60分者,作留级处理。

  4. 学期末评为“优秀”的学生给予表彰;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必须在操行等级为“良好”及以上的学生中评选。操行等级未获“良好”及以上者,不得介绍入团、入党。

  5. 每个学期班级资助名额有限时,分名额按从“优秀”到“及格”的顺序分发。

序号

评分类别

评分内容及记分方法

标准

分值

得分

备注

1

习惯养成

减分项:迟到、早退每次扣3分;旷课每节扣5分;上课时间手机不上交扣5分,并将手机交由班主任保管一个月(老师要求用手机除外);上课时间违纪每次扣5分;不认真打扫卫生,每次扣5分;公共场所抽烟每次扣5分;穿奇装异服和拖鞋、染发、理怪发、浓艳妆,每次扣5分;在寝室用违规电器每次扣5分;不按时就寝和留宿外来人员每次扣3分,旷寝一次扣10分,两次通知家长教育并上报系部通报批评,三次上报学院开除学籍;酗酒闹事或打架斗殴每次扣20分,轻则通知家长教育,重则上报系部通报批评或上报学院开除学籍。

25

 

 

加分项:主动打扫卫生每次加2分;主动提醒身边同学的不当异性行为每次加2分;主动制止同学违纪行为每次加3分。

5

 

 

2

能力养成

减分项:班级被系部或学院通报批评,每次每生扣2分,被通报个人扣20分;上课不带课本、笔记本及专业工具等每次扣3分;不按时完成作业以及不按时完成各种学习心得、读书笔记、思想汇报等每次扣5分;考试无故缺考,每门课扣10分;不服从老师管理,扣10分,轻则通知家长教育,重则上报系部通报批评或上报学院开除学籍。

25

 

 

加分项:主动为班级建设出谋划策,卓有成效的可酌情加2-5分;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在班级总人数前50%者,每人加2分,第一、二、三名分别另加432分;个人技能参赛获奖按国家、省、州、院分别加8642分。

10

 

 

3

素质养成

减分项:带早餐饭盒进入教学楼、实训楼每次扣3分;随处乱写乱画、乱扔垃圾每次扣3分;说脏话辱骂他人每次扣5分;在公共场所喧哗、尖叫等每次扣5分;过马路闯红绿灯每次扣5分;故意损坏公物或他人物品,除照价赔偿外每次扣5分;就寝后大声吵闹、唱歌、播放音乐影响他人休息,每次扣5分;未经允许,私自翻、拿他人物品,每次扣10分,并视情节上报保卫处立案;不热爱集体,做有损集体荣誉的事,每次扣10分;异性交往不得有过分举动,发现每次扣10分,轻则通知家长教育,重则上报系部通报批评或上报学院开除学籍。

25

 

 

加分项:在学校获得荣誉称号,每次加5分;做好人好事,每次加5分;积极参加系部和学院组织活动每次加2分;班级被评为“先进班级”或同等荣誉称号,每人加2分。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