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课题组:
按照本年度立项课题计划安排,现已接近课题结题评审时间,根据《湘西自治州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管理办法》(州社评〔2014〕2号)有关要求,州社科评审委将于11月开展课题结题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评审说明
1、课题结题评审材料由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组织统一报送,报送时间截止2016年11月11日,如需延期结题的,需提交延期申请;逾期未报的,不能申报下一年度课题,并作撤题处理。
2、结题课题按照立项合同书承诺的预期成果形式提交完整课题成果,同时还需提交1500字以内的课题成果要报。
3、对通过结题评审的课题颁发结题证书,对优秀课题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二、结题材料要求
1、提交材料:《湘西州哲学社会科学评审委员会课题结题申请表》(附件2)打印稿1份、电子版1份;结题成果书面材料6份(匿名5份,不匿名1份)、电子版1份;已发表的成果提交复印稿(包括刊物封面、封底、目录、成果全文)1份;课题成果要报单独打印稿1份、电子版1份。
2、每个课题结题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封面贴上课题结题申请资料清单(附件1)。
3、请于11月11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州社科联办公室,联系人:向晖,电话:8224569、18797448205,邮箱:21967651@qq.com,地址:吉首市人民中路5号(州委大院)
附件:1、2016年度湘西州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结题申请资料清单
2、湘西州哲学社会科学评审委员会课题结题申请表
湘西自治州哲学社会科学评审委员会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