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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推荐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今年9月10日是我国第35个教师节。学院今年教师节的主题是:“感恩祖国、弘扬师德”。十九大以来,全院教职员工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肩负重任,不忘初心,勇于担当,甘于奉献,涌现出一大批师德高尚、能力过硬、成绩斐然的优秀教师及教育工作者。为进一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形成榜样效应,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教职工热爱教育事业,奋力进取,积极创新,更好地推动学院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经学院研究决定于教师节前夕在全院开展“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评选活动,请各处室、系部依据主题,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谭吉慧  彭延敏

成  员:宋清华  满益文  钟  明  刘修洪  陈杨晖 

姚  斌  杨稚桓  宋  武  曾翠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宋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人事处、办公室、宣传处、教务处、学生处、纪委、团委、后勤处相关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二、推荐评选名额

全院评选优秀教师25人、优秀教育工作者20人及师德标兵5人。

三、评选范围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师德标兵的评选范围主要是长期在教育一线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的教师、教育工作者、班主任、辅导员及思政课教师。

四、评选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的原则。

五、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求真务实,积极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勇于奉献,师德高尚,努力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3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坚守教学第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近3年平均每年课时达320节,每学期教学质量考核均不低于B等;且50岁以下教师近3年内获得州级及以上专业竞赛表彰(含个人参赛或指导学生参赛);在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敬业爱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显著;担任过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求真务实,积极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师德高尚,努力展现新时期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3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3.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近3年出勤率达98%以上。

4.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院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 方面具有显著成绩。

 

(三)师德标兵评选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求真务实,积极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勇于奉献,师德高尚,努力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3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的思政课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

1.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勤奋任教,优质施教,得到广大师生的广泛赞誉。

2.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廉洁从教,身正为范,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3.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注重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关心关爱学生方面具备典型事迹。

4.近三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年为优秀或者近三年内获得优秀班主任或优秀辅导员奖项。

六、评选程序与要求

(一)评选推荐必须坚持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逐级推荐的原则,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际、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防止平衡关系和为了个人不正当利益来推荐。

(二)推荐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由处室、系部推荐的方式。各处室、系部按规定的标准、条件和要求,采取群众评议、投票表决、优中选优、集体研究的办法,确定不超过本部门在编人数10%的推荐人选,并将填报的材料上报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条件和标准,切实把真正优秀、先进的典型选拔出来。评选推荐人选之前,要公布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评选推荐过程中,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民主评选,严格程序,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三)各部门应对推荐评选的人选实行公示制,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严肃推荐评选工作纪律,杜绝一切违规行为。如果发现有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并对有关人员通报批评。

(五)各部门所评选推荐人选应提交不超过1500字的事迹材料,并由系部确认盖章。材料要如实填写,反应突出事迹和业绩。

(六)各处室、系部要按时限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发至邮箱549157178@qq.com,纸质版一份需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至组织人事处608办公室。

七、申报材料

为保证评选推荐工作顺利进行,各处室、系部务必于2019年8月30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组织人事处。

(一)优秀教师推荐表(一式一份)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一式一份)

(三)师德标兵推荐表(一式一份)

八、表彰奖励办法

表彰奖励工作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学院将于教师节前发布表彰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通报,并于2019年9月10日下午14点30分在文体会展中心举行庆祝第35个教师节的表彰大会,向本次受表彰者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

1.优秀教师推荐表

2.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

3.师德标兵推荐表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2019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