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初次认定资格要求

 【通知】各处室、系部:现已启动2019年度职称初次认定工作,请各部门负责人高度重视,做好2019年度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工作并统一上报人事处审核。《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2019年度初任花名册》和《2019年职称初认班主任任职情况认定表》已上传至“职称群-湘西职院”群文件。上报时间:2019年12月5日。认定所需材料:1.初任呈报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胶装);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3.高校教师资格证原件(非教师系列可不提供);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备案表一份;5.本部门2019年度初任花名册汇总表加盖公章纸质版1份,电子档1份(发送至549157178@qq.com邮箱);6.2019年度班主任任职情况认定表(非教师系列可不提供);7.申报人于12月5日到人事处608室进行现场信息录入。8.个人申报材料请用A4透明文件袋装好上交。 【人事处师资科】

 

 初次认定资格要求:         
1.大学专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认定“助理”级;
2.大学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认定“助理”级;
3.获双学士学位后,认定“助理”级;
4.获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取得硕士学位前,已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可减1年),认定“中级”;
5. 获博士学位后,认定“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