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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年少数民族骨干研究生招生报考工作

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怀化市、永州市、邵阳市教育(体)
局,吉首大学、怀化学院、邵阳学院、湖南医药学院、湘西
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张家界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怀化职业技
术学院、长沙师范学院、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岳阳一中、望
城一中等有关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 2017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
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6〕8 号,以
下简称《通知》)精神,为做好我省该计划研究生招生报考
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国家面向西
部少数民族地区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专项招生
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内单列下达。2017 年全国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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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生 5000 人(硕士生 4000 人,博士生 1000 人),其
中下达给我省的硕士生招生计划为 182 人。博士生招生计划
不下达到省。 
有关招生计划实施的名额分配、培养目标、招生策、
生源范围、报考条件、报名与考试、录取策、就业策等
具体规定详见《通知》。该《通知》可从国家教育部网站
( http://www.moe.gov.cn/srcsite/A09/moe_763/201609/t20160
930_282901.html)上下载。 
二、招生范围 
下达给我省的招生计划生源范围为教育部明确的湘西自
治州,张家界市所辖的桑植县、永定区、武陵源区,怀化市
所辖的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芷江侗族自治县、
靖州侗族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永州市所辖的江华
瑶族自治县,邵阳市所辖的城步苗族自治县。内地西班、
新疆班学校、民族院校和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 
三、招生对象 
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下同)应为大学入学前本
人户口及父母户口均在教育部明确的招生范围内的高中毕
业生源。在职考生的工作单位和本人户口均在教育部明确的
招生范围辖区内。 
内地西班、新疆班学校、民族院校和民族预科培养基
地的在职教师和管理人员亦可报考,其报考限于附件 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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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名额分配表》中“其它”栏
所列计划和学校。 
汉族考生应教育部明确的招生范围内工作 3 年以上,报
名时仍在教育部明确的招生范围辖区内工作。 

四、定向就业 
1.就业。考生毕业后定向省内就业,不得违约。其中,
非在职考生原则上回生源地就业,生源地无法有效就业的,
可放宽至全省范围内自主择业。生源地市州教育行部门应
配合当地人社、民族等部门做好非在职考生就业指导工作。 
2.派遣。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毕业离校时仍
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省教育厅,档案等转回省教育厅
有关部门,直至毕业生在省内就业后发还学生本人,并办理
相关手续。 
3.升学。经生源所在地教育行部门同意(在职学生
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应届硕士毕业生只能
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同时签订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
议书。 
五、学制及收费 
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先在高校基础培训基地集中进行
一年基础强化培训(基础培训点另行通知),达到录取院校
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录取要求的考生,可免除
一年基础强化培训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博士研究生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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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进入高校(科研院所)学习。 
协议签订。被录取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
协议书。协议先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签订,再与生源地省级教
育行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在职考生入学报到时
不迁转户口。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
培训)的学费、住宿费等按国家及招生单位相关规定缴纳。招
生单位和基础培训学校将按照国家规定的奖励资助策对
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确保其完成学业。 
六、报考资格确认 
(一)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及办理程序 
1.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10 日至
18 日。 
2.考生资格确认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根据考生所属
行区划,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人到所在市(州)教育(体)
局办理。原则上省教育厅不接受省内考生个人办理资格确认
工作。 
3.内地西班、新疆班学校、民族院校和少数民族预科
培养基地在职人员的资格确认以学校为单位,报学校领导审
核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学校负责研究生招生报名
工作的部门统一到我厅民族教育处办理。 
4.在省外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人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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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民族教育处办理。 
5.委托办理的,需现场出示考生本人签名的委托函和考
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需提供的资格确认材料 
1.应届毕业生:学生证、身份证、成绩单、高考入学生
源地证明材料(高考考生登记表、高校录取批次名单等)、
父母户口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在职考生:毕业文凭、工作证、本人户口及身份证原
件和复印件。 
3.非在职往届毕业生:毕业文凭、本人及父母户口及身
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 2017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
究生考生登记表》一式 4 份或《报考 2017 年少数民族高层
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式 4 份。《考生
登记表》审批盖章后,一份留存我厅民族教育处,外省考生
留存一份省教育考试院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处,一份留存资格
确认的相关市州教育行部门或有关高校,其余的退回考生
本人,由考生本人寄至所报考的研究生招生学校(单位)。 
七、考生报考资格公示 
1.我厅和我厅委托的湘西州、张家界市、怀化市、邵阳
市、永州市教育(体)局及有关院校须对所受理的资格确认
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相关市州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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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学校要对外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为避免延误
考生网上报名,实行即时公示办法,即当天受理名单当天汇
总公示,保证在 10 月 26 日之前,所有受理考生名单公示完
毕。公示期满,无群众举报的,经审批为其报考资格确认通
过。如有群众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生
报考资格。 
2.为保证考生顺利完成网上报名注册工作,我厅于 10
月 26 日左右通过手机短信为资格确认通过考生核发校验码
(在外省参加考试的考生凭我厅审批盖章的《考生登记表》
到所在地省级考试院领取校验码),考生凭此校验码和我厅
审批盖章的《考生登记表》进行网上报名。因考生手机号码
信息有误,导致无法接收校验码信息,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
 
八、其他要求 
1.下达我省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
计划,是国家面向我省享受西部地区待遇的少数民族地区加
快人才培养,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扶持策,其
策强、社会关注程度高。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怀化市、
邵阳市、永州市教育行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根据国家有关定
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精神,认真做好宣传、咨询
等各项工作。单位主要领导要对考生报考资格严格把关,建
立和完善有效的审查确认工作机制,按照“谁受理,谁负责”
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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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关市州教育(体)局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
人才就业需要,认真做好生源规划及考生报考推荐和指导工
作。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引导考生报
考专业,重点向当地紧缺人才和急需专业倾斜,向理工类及
应用型专业倾斜,与当地高层次人才需要紧密挂钩。非本地
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专业,在资格确认时,从严控制考生报考。
 
3.10 月 10 日前,相关市州教育(体)局及有关学校要
确定一名专干,加入少数民族骨干人才招生群(QQ:
264031088),进行相关业务指导。10 月 22 日前,相关市州
教育(体)局及有关学校要将资格确认情况以正式文件上报
我厅民族教育处。文件由相关市州教育(体)局及有关学校
主要负责人签发,并将所有资格确认通过考生名单和考生证
件、证明复印材料附后,同时报电子文档到
hnjytmjc@163.com(考生手机号码信息须由考生提供准确)。
 
4.相关市州教育(体)局和有关学校要将考生提供的原
始证件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保存四年以上,作为考生资格资料
备查。 
我厅民族教育处联系电话:0731-84712883,联系人:
李进军,周文宾;省教育考试院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处联系电
话:0731-88090230,联系人:胡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