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年度申报和初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9年度申报和初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为做好2019年度职称工作,现将2019年度各系列职称申报高级、中级及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申报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请于6月26日前携带以下9项原件及复印件到申报人所在部门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推荐上报人事处( 注:原件暂时无需上交人事处,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及时退回申报人。复印件请各部门负责人签署“原件已核”,负责人签名,盖部门公章与《报名登记表》同时上交人事处)。请认真填写《湘西职院2019年度申报职称推荐报名登记表》。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

5.现专业技术职务协约书原件及复印件;

6.职称外语成绩通知单原件(没有可不提供);

7.计算机模块合格证书原件(没有可不提供);

8.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登记证书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明确职称外语、计算机水平不作为申报职称的必备条件。自2017年度起,申报参评中级及以下职称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不作要求;申报参评高级职称的,外语、计算机水平作为工作学习业绩内容赋予一定的评价权重,设置为权重一般为3%,设置为加分项一般为总分值的3%。)

  1. 凡申请2019年度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请于6月26日前携带以下3项原件及复印件到申报人所在部门进行资格初审( 注:原件暂时无需上交人事处,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及时退回申报人。复印件请各部门负责人签署“原件已核”,负责人签名,盖部门公章: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教师系列可不提供);

    3.“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备案表一份;

    注:初次认定资格要求:

    1.大学专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认定“助理”级;

    2.大学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认定“助理”级;

    3.获双学士学位后,认定“助理”级;

    4.获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取得硕士学位前,已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可减1年),认定“中级”;

    5. 获博士学位后,认定“中级”。

    三、《关于做好2019年度申报和初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名工作的通知》、《2019年职称申报推荐报名登记表》及《2019年申请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请在“职称群-湘西职院”群文件下载。 

    四、请各处室、系部负责人高度重视做好你部门2019年度职称申报报名、申请初次认定职称报名、资格初审、推荐工作。于7月2日前统一将你部门《2019年职称申报推荐报名登记表》和《2019年申请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纸质版各1份,电子文档各1份(请发邮箱549157178@qq.com)上交组织人事处备案。

    咨询电话:0743-8535361

     

    湘西职院组织人事处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