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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校史陈列馆建设收集科研成果资料的通知

          根据学院校史陈列馆建设领导小组的安排,由学院科技处负责收集建校60年以来的科研成果资料,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人文社会科学类
(一)科技成果获奖
1.国家级
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
2.省部级科技成果奖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3.其他成果奖
国家民委、文化部、旅游局、体总局等国家部委设立的成果奖。
4.地厅级成果奖
省民委、省文化厅、省旅游局及湘西州社科联设立的成果奖。
(二)优秀学术论文
CSSCI来源期刊发表的论文,在《中国社会科学》、《光明日报》(理论版)、《人民日报》(理论版)发表的学术论文,《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高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或论点摘登的论文以及“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国家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教育部专家建议、被省委省政府或省级及以上决策机构采纳的咨询报告。
(三)优秀出版学术著作
出版的学术著作,作为第一主编出版全国发行的教材。
(四)专利等知识产权
国家发明专利,地厅级及以上标准。
(五)省级优秀社科专家
 
二、自然科学类
(一)科技成果获奖(第一单位或参与)
1.国家级科技成果奖
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技术进步奖。
2.省(部)级科技成果奖
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务院各部委组织的科研成果奖(证书盖有国徽章,学会及协会设立的各类奖除外)。
3.地厅级成果奖
湘西州科技局牵头设立的成果奖,省政府各部门组织的科研成果奖。
(二)优秀学术论文
CSCD来源期刊发表的论文,在SCIENCE、NATURE、CELL(非子刊)发表的论文,被国际索引SCIE、EI、CPCI收录的论文。
(三)优秀出版学术著作
出版的学术著作,作为第一主编出版全国发行的教材。
(四)专利等知识产权
国家发明专利,地厅级及以上标准,国家农业部、林业局颁发的植物新品种,国家级一、二类新药(含农药、兽药)审定或授权,国家知识产权局集成电路布局图设计保护登记等。
(五)州级及以上优秀科技专家
三、以上资料均需要原件,以处(室)、系(部)为单位,专人负责收集汇总后于本月28日前统一提交科技处,原件用完后退还本人。
 
                                                              科技处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