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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 2021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 “专升本”考试招生高职(专科)专业大类与本科专业类对应关系的通知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公布 2021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

“专升本”考试招生高职(专科)专业大类与

本科专业类对应关系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湘教发〔20212号)精神,今年,我省调整了专升本考试招生政策,由我厅统一下达专升本招生计划,公布招生专业范围,按专业大类设定高职(专科)专业相对应的本科专业, 每位报考的学生可填报1所本科学校的1个相同或相近专业(有特殊规定的专业除外)。近日,我厅在广泛征求各相关高校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设立了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高职(专科)专业大类与本科专业类对应关系,现将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有关高校迅速将结果传达到每一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 生,并做好政策解读。

2. 请有关高校组织老师认真研究对应关系,指导有意愿报考的学生在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填报1个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3. 根据教育部等三部门《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

(教高〔20147)要求,高职专科学生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本科医学类专业时,所学医学类专业应保持相同(专科中医骨 伤专业除外,升本时对应本科中医学专业)。

联系方式:

高教处:张 琳,073184714932; 职成处:刘彦奇,073184714937

 

湖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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