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时间安排
1、10月15日之前各党支部做好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材料清理归档等等相关工作;
2、10月20日之前各党支部将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档案(此前预备期未满的待到期之后)送组织人事处完成初阅;
3、11月5日之前州直属工委组织部完成档案材料预审;
4、11月18日之前各党支部做好公示、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材料归档等相关工作;
5、11月20日之前党支部将档案材料送组织人事处;
6、11月30日之前学院党委指派人员与发展对象谈话;
7、12月10日之前学院党委会审批。
8、12月底前各党支部组织新党员宣誓。
二、入党积极分子(必须是经各项程序确定的)培训班拟定于10月份开班,请各支部填好《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于10月10日前送组织人事处。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满18周岁可以申请入党。
2、按《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增加了备案制,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备案表在邮箱xxzydjgz@163.com的“文件中心”下载。
3、取消我校原《预备党员转正考察登记表》格式,转正考察材料更换成综合材料格式,要求打印稿。
4、对积极分子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综合材料),按季度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培养教育情况。
5、“发展对象”在确定之后,党支部除了写《政治审查材料》外,还要写一份综合考察材料。
6、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将离开本单位的,原则上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
组织人事处
二O一五年九月十一日